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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核技术利用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评[2017]4号 ),现将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核技术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详见见附件)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核技术利用项目
二、项目地点:广东省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江镇朝阳街95号
三、建设单位: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四、建设内容: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10月1日修订实施)要求,我单位于2024年11月30日组织召开《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核技术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会议,通过现场查勘、审阅核实了有关材料,经讨论、审议,本项目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齐全,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的要求,符合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工作组通过了我单位本次核技术利用项目的竣工环保验收。验收内容如下表:
表一 验收射线装置一览表
序号 | 射线装置名称 | 规格型号 | 生产 厂家 | 额定参数 | 所在场所 | 类别 | 环评 报告 | 环评批复文件 |
1 | DSA | Optima IGS 330 | GE | 125kV 1000mA | 放射科楼首层介入导管室 | Ⅱ | HP- 2019- 250 | 粤环审 ﹝2020﹞14号 |
五、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1日-2025年1月8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联系人:陈永威;联系电话:0763-8661661;邮箱:695313225@qq.com。
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2024年12月10日
提取码:npy2 点击获取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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